脑性麻痹的儿童 介绍常用生活中的医疗健康知识,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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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如果有脑性麻痹的儿童,如何复健是所有父母最关心的事,长庚医院中医针灸科主任孙茂峰表示,脑性麻痹儿童的智力并不一定受损,可能只是不容易控制自己的身体,导致教育起来特别辛苦,现在以西医配合中医针灸疗法,已经能够减轻部份脑性麻痹所产生的症状。
孙茂峰说,小儿麻痹所导致的症状包括运动障碍、感觉异常、语言能力、和致力异常或低下,而所谓的运动障碍,指的是脑性麻痹病童的运动能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且自我运动控制的能力差,程度轻的只是手、足动作稍显得不灵活或笨拙,严重的则是病童双手无法抓取物品,严重的甚至不会行走、无法自行翻身、不能以稳定姿势坐着、没有自己站立的能力,也没办法正常的咀嚼和吞咽,严重影响幼童正常发育。
医师指出,目前中外的医学界都有许多证据显示,中西医合并的整合复健治疗,对小儿麻痹的患者的疗效比传统的治疗方法更好,而中医里的针灸疗法对于减轻脑性麻痹病童的临床症状,具有一定的效果,特别是能够解除或缓解由于肌肉痉挛造成的疼痛。
孙茂峰强调,使用针灸疗法的好处,在于可针对不同个案之需求,选取头皮上和脑部内相连的区域,包括运动区、感觉区、足运感区、舞蹈震颤控制区、晕听区、语言区、视区、平衡区等,利用头皮针对特定区块做刺激,以激发经络之气,增加脑血流量,调整脏腑气血功能,进而达到防治疾病,是一种能让人体自然康复的医疗方法。
医师解释,针灸疗法在台湾已经行之有年,其以经络学说为理论基础,并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具有确切的疗效,且简便安全、副作用少,在复健医学中有着广泛的用途,而现代医学也对针灸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发现针灸对全身各器官的功能,都具有良好的双向调节作用,还能让身体机能保持相对平衡,并影响各个器官的生理功能,从而对人体的复健产生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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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有着一个大大的头,由于迅速变大的头,因此被医师诊断为水脑症,又称为脑室巨大症。伴随着脑室巨大症而来的症状包括经常呕吐,焦虑不安,发展迟滞,生长迟缓…等等,等他稍大的时候,头围的变化变得比较缓慢,小胖妈妈担心他,带着他到处治疗…….
脑室巨大症俗称脑积水或是水脑症,是神经外科常见的问题之一。水脑症是指脑脊髓液不正常的堆积在脑部。一般正常人每分每秒都在制造脑脊髓液,脑脊髓液的成份和血液不太相同含有多样的盐和电解质成份。一个儿童每天大约生产500 CC.的脑脊髓液,脑脊髓液经过脑室循环之后,围绕在大脑和脊髓的表面,最后在大脑的表面进入大的脑部静脉,然后回到心脏。脑脊髓液的产生,流动,循环和吸收,都会维持一个稳定环境来保护神经系统。
水脑症发生的原因,是因为脑部发生一些状况,弄乱了整个原有的环境。不过有许多水脑症患者,还弄不清楚发生的原因,会引起水脑症的一些的疾病包括脑出血,感染,外伤,肿瘤和脑血管的疾病,大多是与脑部本身结构相关的问题。有些水脑症发生于妈妈怀孕期间,有些则是在宝宝出生之后才发生,少数的水脑症有遗传可能。
脑室巨大症的症状,以头部周围最为严重,常常会发出奇怪的声音,黑眼球会移动到眼睛的下方,而眼睛的上方,则是全部变成眼白,同时因为脑实质受到压迫,会出现手脚运动障碍或是智能减退。还有呕吐,焦虑不安,发展迟滞,生长迟缓…等等,都是脑水肿症状。
水脑症的治疗,目前还没有绝对根治方法,当水脑症的诊断确定之后,必须要动手术,一般是用降低脑室压力的对证疗法。治疗的时候,在脑室插入聚乙烯管,然后沿着血管,把聚乙烯管朝下方延伸,使其可以连接至腹腔中,让过多的脑脊随液得以排出,由身体再吸收。
若是因为肿瘤阻碍脑脊髓液流动而引起的水脑症,在除去肿瘤后能使脑脊髓液恢复的正常的流动,水脑症也许会因此而康复,然而若肿瘤无法被移除时,就需要以绕道手术将被阻塞的脑水引导至正常的循环。
新手爸妈切记,大多数的水脑症经过成功的治疗之后,效果是很不错的,因此若是您的宝宝发生水脑症您视而不见,不去处理的话,脑脊髓液就会堆积在脑部,可能会引起脑部的伤害,严重的话,甚至死亡,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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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脑性麻痹乃是指脑在发育未成熟前受到损伤或发生病变,而引起非进行的运动障碍。大多数的脑性麻痹是发生于生命早期的,通常是在妈妈的子宫内,胎儿的脑部就出现了病变,或是于生产期间,或是宝宝出生后不久时,大约是一、二个月内发生的;脑性麻痹本身是非进行性的,这也就是说,脑伤并不会一直恶化下去,但是,如果小宝宝若没有接收到适当的治疗,关节各方面可能会产生硬化,这并不是由于脑的病变恶化而引起的。因此,小宝宝在幼儿时期就应该接受早期疗育。另一个脑性麻痹发生原因的分法是分为生产前、生产中及生产后。在出生前,小宝宝若是产前感染、缺氧、脑部出血、代谢干扰等,都有引发脑性麻痹的可能;在生产过程中缺氧、窒息、受到伤害或是早产,小宝宝变成脑性麻痹的机率就会增加;在出生之后,小宝宝因为受伤、感染、中毒、血管障碍或黄疸,都有可能发生脑性麻痹。
脑性麻痹小宝宝的肌肉比较容易紧张或是发生无力的现象,会在出生后不久之后发现;但是有些脑性麻痹的征兆也许要等到几个月之后才会比较明显。脑性麻痹的小宝宝在某个姿势时,例如卧仰或是穿衣服的时候,会突然僵直,全身伸直,不容易抱起来;或是宝宝到了三个月大时,还无法抬头,全身感觉软瘫瘫的;还有头部的控制、坐姿或手部的操作都比预期慢,是属于发展迟缓;甚至是吸食吞咽都很困难,嘴巴不能闭合;还有出现一些不寻常的行为,像是哭闹、焦躁、无法入睡、对外界的刺激没有反应….等等,这些都是脑性麻痹症的初期征兆。
脑性麻痹是属于多重残障,他们除了运动障碍的问题外,常还伴随着其他的相关缺陷。有些是可以透过药物治疗,职能、物理、语言治疗或心理辅导来改善。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可以预防脑性麻痹发生的方法,但采取一些步骤,是可以降低脑性麻痹的发生机率。在怀孕之前,先确任已经接受了德国麻疹疫苗注射,记得要在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可怀孕;怀孕期间定期作好产前检查,并补充足够的营养,避免服用不必要的药物,需要服药一定要经医师指示;生产时尽量在设备齐全、安全无菌的地方进行;当小宝宝出生后最好是要喂食母乳,并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及接种疫苗,密切注意小宝宝的生长状况。
若不幸您的家中出现了脑性麻痹的宝宝,请一定要好好调适自己的心理,因为脑性麻痹患者的生活适应,与其爸爸妈妈的态度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千万不要像有的父母,会因为生下脑性麻痹儿而内疚,进而过度保护姑息纵容,这样反而会妨碍其小宝宝情感上及生活上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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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待(Sexual abuse)这个名词的意涵,是指某些涉及儿童的性行为,对此孩童并不能授予合法的同意权,或者这样的行为违反一般社会所能接受的文化规范,而且孩子们可能没办法完全理解这样的行为。
这个名词囊括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性接触,有些牵涉到暴力,甚至还会要求案童摆出各种姿势,以拍摄成色情图片或是影片。虐待者一般是案童所熟谙的人,而且常是家庭成员之一。
要决定性虐待的盛行率(prevalence)是有困难的;在最近几年,医师通报的案例有增多的趋势,但是我们并不确定,到底这是意谓着此类问题真的增加,还是通报的案例比率较先前高。
涉及的案童通常是女性,而性虐待者则多为男性。性虐待事件可能直接由案童提出通报,抑或是其亲戚与其他人。假若犯案者为陌生人时,案童较可能会直陈其遭受性侵害,但如果犯案者为家庭成员之一时,案童就较不敢说。
偶有几例个案,是在询问其他状况时无意发现性虐待的情事;例如,泌尿生殖区或是肛门区的症状、行为或情绪混乱情形、不合宜的性行为,或是怀孕。对于青春期的女孩,若是突然出现离家出走或无法解释的自杀企图时,应怀疑性虐待的可能性。一旦性虐待事件出现在家庭中,婚姻关系以及其他家庭问题搬上台面,乃是司空见惯之事。
性虐待造成的立即性结果包括焦虑、忧郁与愤恨,以及不合宜的性行为、不想要的怀孕等。长期的效应则涵括了自尊心变低、情绪障碍、自我伤害、人际关系困难,以及在性方面适应不良。
对于性虐待的可能要有警觉性,并认真注意遭此侵害案童的任何抱怨。另外要注意的是,在未经全面对其家庭做过社会调查(social investigation),对案童做理学检查与心理检查,以及未充分搜集到适当的证据之前,不要妄下诊断。如果家庭医师怀疑有性虐待的可能时,他应该寻求儿童精神科医师与具有此类问题经验的社会工作师之专业意见。
从案童处谨慎地获取资讯是必要的步骤。应以同理心来鼓励小孩陈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些画具或是玩具可能有助于年幼案童来做描述,但是千万要特别小心,不要给案童暗示答案。当环境许可时应安排身体检查,包括生殖器与肛门区的视诊。假使性交发生的时间是在过去72小时以内,应从生殖器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部位来搜集样本(specim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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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障碍症(Conduct disorder)的特质,是案童具有严重而且持续存在的反社会行为(antisocial behaviour),这些行为确实比起寻常的恶作剧(mischievousness)或是叛逆(rebellion)要来得严重多了。对于极端的案例,要判定此症是毫无困难;但是有些时候要在正常与不正常的行为规范中做分野,却是有些不易。在较年长儿童与青少年中,行为规范障碍症是精神疾患最常见的型式。
临床特征
在学龄前的这段时期,行为规范障碍症通常的表现方式是对其它孩童的攻击行为、对双亲显得叛逆不听话,并常常伴随着活动过度(overactivity)的情形。
儿童期较晚期的临床特征有几点应该注意:(a) 重覆的偷窃行为在较年幼的案童身上,不像较年长的那么值得注意,这是因为在七岁以前,儿童对于自我与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概念通常尚未发展完全;以及(b) 在较年幼儿童中不被允许的性行为(disapproved sexual behaviour),包括频繁的自慰以及冲动性的性好奇(intrusive sexual curiosity)。在较年长的儿童及青少年身上,或许还可见到酒精和药物的滥用。
病因学(Aetiology)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非常的重要。居住在贫民区,尤其在不稳定、不安全,以及排斥案童的家庭成长的儿童,发生行为规范障碍症的机率较高。我们也发现,出身于破碎家庭,或是在儿童期早期就寄养在社服单位(in residential care)的儿童,发生行为规范障碍症的比率亦较高。行为规范障碍症也和广大的社会环境的不利因素有关,比如像过于拥挤,以及高犯罪比率。
先天因素(constitutional factors)
我们不确定到底先天因素对于环境因素的加成效果如何。在养子的研究(adoption studies)中发现,遗传因素并不具有普遍的重要性,尽管它可能在攻击行为(aggressive behaviour)的病因学上扮演了部份的角色。而行为规范障碍症所关联的语言和阅读的障碍,可能反映出一项常见的先天因素,那就是关于神经系统的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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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的处置方式与保护措施,和那些遭受身体虐待的孩子们类似。在发生性虐待事件的家庭中,其成员可能会否认性虐待的严重程度,以及其他的家庭问题。有时,某个家庭成员可能会热衷在其他偏差的性行为中。
发现性虐待事件可能会带来家庭冲突风暴,而这也使得案童的压力雪上加霜。只有在最细心地考虑过所有牵连的事件时,才能做治疗计划与安置的决定。受到性虐待的案童,其性方面的发展通常会有不正常的现象,即使在事件已成陈旧往事时,仍需要长期的协助。
有一些成人会指证历历地陈述他们在儿童时期曾遭受过性虐待。有些时候,这些成人早就对虐待一事了然于心,但是之前并未能信任医师或是其他人。这种晚期报告的性虐待事件指出,儿童期所遭遇的性虐待,乃是成人期发生情绪障碍症的危险因子。
间或有些案例,是在成人时才回忆起性虐待事件,但是先前他们忘记了。后者的经验通常是发生在谘商(counselling)的过程中,而在某些案例中,这样的“回忆”其实是错谬的,它只是对于治疗者不断重覆的询问或解释所做出的反应(错谬记忆症候群(false memory syndrome))。所有此类的描述都应该谨慎评估,因为错误的回忆将会令其双亲或是其他被假定的人烦恼不已,当然无庸置疑的病人本身也会苦恼。
情绪虐待(Emotional abuse)
情绪虐待(emotional abuse) 这个专有名词,通常是用来表示对于案童严重且长期的情绪忽略、言语上虐待、或是极端地排斥,这些问题足以使案童的身心发展受到损害。情绪上的虐待常会伴随着其他形式的儿童虐待,但是也有可能单独发生。处置方式和身体虐待的案例雷同:案童的父母需要协助处理他们本身的情绪问题,案童亦需要接受谘商,对于严重的案例,必须与父母分离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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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障碍症分成二大类别:一是特殊障碍症(specific disorders),意谓只有牵连到单一的功能;一是广泛障碍症(pervasive disorders),在此疾病中影响到更广泛的心理发展层面。在本文中,我们只讨论特殊发展障碍症。这类的疾患不会影响到一般智力的发展,或者是一般的社会发展。
特殊阅读障碍症(Specific reading disorder)(又称诵读困难(dyslexia))此即为人所熟知的发展性阅读障碍(developmental reading disorder)。案童的阅读能力比起同年龄与同智商所预期表现的等级明显的降低,若以年龄来表示其阅读能力的话,要低两个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s)以上;而且这并非是因未受适当教育所致。
写字及拼音能力一样受损,但是其它方面的发展则未见延迟。案童的行为规范通常也会失序,这可能是因为在学校的学习经验受挫的反应。和那些一般在校进步迟缓的儿童比起来,患有特殊阅读障碍症的案童多半是男孩,亦常有轻微的神经系统异常;他们也较少来自于贫困的家庭。
有数种心理发展的延迟会干扰阅读的复杂过程,然而真正导致此病的机转仍是未知。假若罹患此疾为轻症之时,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病童在青少年期之前便能正常地阅读。一旦症状严重,大部分的病童在青少年期甚至更晚,都仍然有严重的阅读问题。
在阅读方面的特殊教育是必须的,最重要的第一步骤是重新唤醒案童学习的兴趣,尤其是案童通常已经有一段长时间的挫败经验了。也因此,在疾病早期就能发现这种障碍是很重要的。
特殊算术障碍症(Specific arithmetic disorder) 这种状况和以上所提及的特殊阅读障碍症,在各方面都十分类似,包括临床征象、未知的病因,以及需以特殊教育来做治疗。
特殊运动障碍症(Specific motor disorder) 罹患这种疾病的病童会有运动发展迟缓,以及协调困难(poor co-ordination)的问题,但并非有一般性智能缺陷或是特殊神经系统的病因存在。他们在发展进食、走路及穿衣的技能时,都有延迟的现象。他们的手脚不灵活,容易打破东西,对于游戏也不擅长。有些案童在书写与绘画上会有困难。
病因学仍未知。但是,无论如何,症状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有些变化。此种疾患并无特定的治疗方式,一些特殊的训练可能会对增进孩子的自信心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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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后(Prognosis)
一般来说,轻微的行为规范障碍症会有所改善,而较严重的案童通常病程很长,会延伸到整个儿童期与青少年期,尤有甚者持续到成人期。症状严重的案童,若其人际关系的品质不良时,我们可以预测到其病程可能会持续更久。除此之外,以个别的案童来说,并没有适当的指标来告诉我们将来结果会是如何。
治疗(Treatment)
治疗方式是针对家庭以及案童两方面,尽管有些家庭是很难去协助的。轻微的行为规范障碍症通常会随着时间而有所进展,可由一般开业医师建议父母,以一致性的设限来规范案童的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规范障碍症普遍需要精神专科医师来作处理,处理原则包括:
.假若可能的话,减少压力的环境。
.与双亲共同制定行为计划方案(behavioural programmes),藉以降低无意间对不想要的行为(undesirable behaviour)增强,并对其正常的行为给予正向的反应。
.矫正教育(remedial teaching)若有阅读上或其它的教育困难时,即应实施。
.寄宿安置(residential placement)将案童安排居住在寄养家庭、寄宿家庭,或是特殊学校中。只有在严重且棘手的行为规范障碍症案例,才采取这种方式,而且在实施以前必须要和所有与案童有关连的人士讨论过。
.药物治疗(medication)在行为规范障碍症中,并未占有一席之地。
虽然以上的措施或许可以减少立即的困难,但是在行为规范障碍症的长期病程来看,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那一种治疗是有效的。但是,不论是什么原因,若能使不利的社会或是家庭因素有所改善的话,则行为规范障碍症也可能会随着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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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发展性语言障碍症(Specific developmental language disorder) 患有此障碍症的病童会有说话能力发展上的延迟,这却不是因为有全面性的智能不足,或者是其它的原因,像是耳聋、脑性麻痹(cerebral palsy),或自闭症所导致的。
在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有百分之五的儿童在对陌生人表达自己的意思时会有困难,而有百分之一在说话能力上呈现严重的迟缓现象。在表达或者了解语言上的严重迟缓,将会对病童的教育及社会发展带来显著的后遗症,这些后果可能与将来的行为问题有所关联。
病因学仍未知。但是,症状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有些减轻。治疗上,可以运用语言治疗(speech therapy)与矫正教育(remedial teaching)。早期的发现是非常重要的。
口吃(Stammering) 这是指说话的韵律(rhythm)与流利性(fluency)出了问题。它的形式可能是重覆某些音节或单字,也可能是在说话的过程中不时的暂停。口吃发生的机率,在男童身上要高于女童四倍之多。通常它是在语言发展的早期出现的短暂性障碍,然而约有1%的儿童会在开始上学后罹患口吃。尽管口吃可能带来病童的苦恼与困窘,但是通常它和精神疾患间并无关联性。
造成口吃的病因仍然不明。以预后来谈,大部分的病童会随时间而有所改善,但仍有一小部分病情会持续到成人期。治疗方式是用语言治疗(speech therapy);这种方式以短期来看对病童或许有帮助,但是其长期治疗的价值仍不明确。
选择性不语症(Elective mutism) 在此种罕见状况中,案童会在某些情境中拒绝说话,但在其他的情境中,却又侃侃而谈。一般的情况是,在学校选择不言谈,而在家里则恢复正常。
这并非是说话能力或者语言能力上面有缺陷,只是在特定的情境中拒绝言谈罢了。通常案童也会有其他的负面行为(negative behaviour)出现,像是当别人要求他们坐下或是叫他们去玩之时,他们也会拒绝。
这种情况开始的时机大多在案童三岁至五岁之间,而且是在已经拥有正常的说话能力之后。其病因仍不明确。谈及预后,大约有一半的案童会在五年之后有改善;而在之后的病程发展则无定论。并未有任何特定的治疗方式证明有效。应该告知双亲,截至目前我们对于这种问题所能了解的一切。若是可能的话,改善家中或是学校中任何的压力情境或许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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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会碰见的睡眠障碍(Disorders of sleeping)有梦惊症(nightmares)、睡惊症(night terrors),以及睡游症(sleep walking)。
梦惊症(nightmares) 是自睡眠的快速动眼期(REM, rapid eye movement)中醒来直到意识完全清醒的过程中,并有回忆起令人不快的梦境所致。梦惊症常见于儿童,特别是5-6岁左右。常见的状况是,在白天孩子有些受到惊吓的经验,在晚上就诱发了梦惊症。频发的梦惊症可能也会伴随有白天的焦虑。
我们应该告知案童的父母有关这种疾病的特质,并再次保证这些症状很可能会有所改善。对于案童应视其年龄给予适当的资讯,若可能的话,讨论令其感到压力的环境并寻求减轻的方法。
睡惊症(night terrors) 这种疾病比起梦惊症来得少见。它的症状表现是,在案童睡了数小时之后,他会从床上坐起来,表现得很害怕与混乱,可能还会尖声大叫。睡惊症的发生时机,是在睡眠中非快速动眼期的第三、四阶段(stages 3 and 4 of non-REM sleep)。在几分钟之后,案童会慢慢地平静下来,并回复到正常平稳的睡眠。
此症并无特定的治疗方式。我们应该告知案童的父母有关这种疾病的特质。在他们平日出现睡惊症症状的时间前不久,请父母叫醒案童可能会有所助益。睡惊症很少会持续到成人期。
睡游症(sleep walking) 在此种状况下,案童虽仍在睡梦中,却会像机器人似的走来走去。他们的眼睛通常是张开的,而且案童还会避开熟悉的障碍物。睡(梦)游症是发生在深层的非快速动眼期(deep non-REM sleep)睡眠中,一般发生的时间是在夜眠的初期。
案童可能会显得激躁(agitated),对于问题没有回应。这时的他们是很难叫醒的,即便能带领他们回到床上。有些案童不是以走路来表现,他们可能会坐在床上,并进行重覆性的动作。发作的期间通常持续只有几分钟,尽管少数的案例可能会持续甚至到一小时。睡游症最好发的年龄层在5-12岁,在此年龄族群中,有15%的儿童至少会发生一次。偶而,睡游症会持续到成人期。
此症并无特定的治疗方式。我们应该告诉案童的父母对于这种状况已知的资讯,并告知通常此症会缓解。同时,对于睡游者偶而会伤害到自身的情形,我们也要建议父母实施保护措施以免除案童的伤害,像是牢固地闩紧门窗、在楼梯前加装栅栏,以及移除危险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