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儿童精神医学——行为规范障碍症(一)
«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性虐待与情绪虐待(二)
行为规范障碍症(Conduct disorder)的特质,是案童具有严重而且持续存在的反社会行为(antisocial behaviour),这些行为确实比起寻常的恶作剧(mischievousness)或是叛逆(rebellion)要来得严重多了。对于极端的案例,要判定此症是毫无困难;但是有些时候要在正常与不正常的行为规范中做分野,却是有些不易。在较年长儿童与青少年中,行为规范障碍症是精神疾患最常见的型式。
临床特征
在学龄前的这段时期,行为规范障碍症通常的表现方式是对其它孩童的攻击行为、对双亲显得叛逆不听话,并常常伴随着活动过度(overactivity)的情形。
儿童期较晚期的临床特征有几点应该注意:(a) 重覆的偷窃行为在较年幼的案童身上,不像较年长的那么值得注意,这是因为在七岁以前,儿童对于自我与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概念通常尚未发展完全;以及(b) 在较年幼儿童中不被允许的性行为(disapproved sexual behaviour),包括频繁的自慰以及冲动性的性好奇(intrusive sexual curiosity)。在较年长的儿童及青少年身上,或许还可见到酒精和药物的滥用。
病因学(Aetiology)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非常的重要。居住在贫民区,尤其在不稳定、不安全,以及排斥案童的家庭成长的儿童,发生行为规范障碍症的机率较高。我们也发现,出身于破碎家庭,或是在儿童期早期就寄养在社服单位(in residential care)的儿童,发生行为规范障碍症的比率亦较高。行为规范障碍症也和广大的社会环境的不利因素有关,比如像过于拥挤,以及高犯罪比率。
先天因素(constitutional factors)
我们不确定到底先天因素对于环境因素的加成效果如何。在养子的研究(adoption studies)中发现,遗传因素并不具有普遍的重要性,尽管它可能在攻击行为(aggressive behaviour)的病因学上扮演了部份的角色。而行为规范障碍症所关联的语言和阅读的障碍,可能反映出一项常见的先天因素,那就是关于神经系统的成熟度。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性虐待与情绪虐待(一) »
更多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