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儿童精神医学——性虐待与情绪虐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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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待(Sexual abuse)这个名词的意涵,是指某些涉及儿童的性行为,对此孩童并不能授予合法的同意权,或者这样的行为违反一般社会所能接受的文化规范,而且孩子们可能没办法完全理解这样的行为。
这个名词囊括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性接触,有些牵涉到暴力,甚至还会要求案童摆出各种姿势,以拍摄成色情图片或是影片。虐待者一般是案童所熟谙的人,而且常是家庭成员之一。
要决定性虐待的盛行率(prevalence)是有困难的;在最近几年,医师通报的案例有增多的趋势,但是我们并不确定,到底这是意谓着此类问题真的增加,还是通报的案例比率较先前高。
涉及的案童通常是女性,而性虐待者则多为男性。性虐待事件可能直接由案童提出通报,抑或是其亲戚与其他人。假若犯案者为陌生人时,案童较可能会直陈其遭受性侵害,但如果犯案者为家庭成员之一时,案童就较不敢说。
偶有几例个案,是在询问其他状况时无意发现性虐待的情事;例如,泌尿生殖区或是肛门区的症状、行为或情绪混乱情形、不合宜的性行为,或是怀孕。对于青春期的女孩,若是突然出现离家出走或无法解释的自杀企图时,应怀疑性虐待的可能性。一旦性虐待事件出现在家庭中,婚姻关系以及其他家庭问题搬上台面,乃是司空见惯之事。
性虐待造成的立即性结果包括焦虑、忧郁与愤恨,以及不合宜的性行为、不想要的怀孕等。长期的效应则涵括了自尊心变低、情绪障碍、自我伤害、人际关系困难,以及在性方面适应不良。
对于性虐待的可能要有警觉性,并认真注意遭此侵害案童的任何抱怨。另外要注意的是,在未经全面对其家庭做过社会调查(social investigation),对案童做理学检查与心理检查,以及未充分搜集到适当的证据之前,不要妄下诊断。如果家庭医师怀疑有性虐待的可能时,他应该寻求儿童精神科医师与具有此类问题经验的社会工作师之专业意见。
从案童处谨慎地获取资讯是必要的步骤。应以同理心来鼓励小孩陈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些画具或是玩具可能有助于年幼案童来做描述,但是千万要特别小心,不要给案童暗示答案。当环境许可时应安排身体检查,包括生殖器与肛门区的视诊。假使性交发生的时间是在过去72小时以内,应从生殖器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部位来搜集样本(specim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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