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医疗常识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性虐待与情绪虐待(一)
性虐待(Sexual abuse)这个名词的意涵,是指某些涉及儿童的性行为,对此孩童并不能授予合法的同意权,或者这样的行为违反一般社会所能接受的文化规范,而且孩子们可能没办法完全理解这样的行为。
这个名词囊括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性接触,有些牵涉到暴力,甚至还会要求案童摆出各种姿势,以拍摄成色情图片或是影片。虐待者一般是案童所熟谙的人,而且常是家庭成员之一。
要决定性虐待的盛行率(prevalence)是有困难的;在最近几年,医师通报的案例有增多的趋势,但是我们并不确定,到底这是意谓着此类问题真的增加,还是通报的案例比率较先前高。
涉及的案童通常是女性,而性虐待者则多为男性。性虐待事件可能直接由案童提出通报,抑或是其亲戚与其他人。假若犯案者为陌生人时,案童较可能会直陈其遭受性侵害,但如果犯案者为家庭成员之一时,案童就较不敢说。
偶有几例个案,是在询问其他状况时无意发现性虐待的情事;例如,泌尿生殖区或是肛门区的症状、行为或情绪混乱情形、不合宜的性行为,或是怀孕。对于青春期的女孩,若是突然出现离家出走或无法解释的自杀企图时,应怀疑性虐待的可能性。一旦性虐待事件出现在家庭中,婚姻关系以及其他家庭问题搬上台面,乃是司空见惯之事。
性虐待造成的立即性结果包括焦虑、忧郁与愤恨,以及不合宜的性行为、不想要的怀孕等。长期的效应则涵括了自尊心变低、情绪障碍、自我伤害、人际关系困难,以及在性方面适应不良。
对于性虐待的可能要有警觉性,并认真注意遭此侵害案童的任何抱怨。另外要注意的是,在未经全面对其家庭做过社会调查(social investigation),对案童做理学检查与心理检查,以及未充分搜集到适当的证据之前,不要妄下诊断。如果家庭医师怀疑有性虐待的可能时,他应该寻求儿童精神科医师与具有此类问题经验的社会工作师之专业意见。
从案童处谨慎地获取资讯是必要的步骤。应以同理心来鼓励小孩陈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些画具或是玩具可能有助于年幼案童来做描述,但是千万要特别小心,不要给案童暗示答案。当环境许可时应安排身体检查,包括生殖器与肛门区的视诊。假使性交发生的时间是在过去72小时以内,应从生殖器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部位来搜集样本(specimens)。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学龄前儿童的问题(二)
●噩梦与夜惊症(Nightmares and night terrors)
噩梦是指的患者在动眼期中,突然惊醒,并能够回忆起先前做过的梦境,夜惊症指的是突然受惊,做起来惊叫或哭泣,却没有醒过来。这两种状况对于健康孩童身上相当常见,但是很少长期持续发生。通常我们只需要建议其双亲,当孩子惊醒时好好地抚慰使其平静,并且帮助他们再度入睡。假若这样做仍不能解决,可能存在更广泛的问题,需要专家的评估。
●喂食问题(Feeding problems)
偏食以及拒绝食物在学龄前儿童是司空见惯的问题。但仅有小部份孩童有严重或是持续的这类行为。这种状况的发生,多半和其父母有关;父母可能在不经意中增强了案童的行为,否则这种情况多为过渡性的。某些父母会提供他们的孩子不同口味的食物(有时候是不适当的食物),或者煞费苦心地努力劝孩子们多吃。
我们应该协助案童的双亲了解有关这个问题的原因,并建议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做处理。要鼓励他们尽可能地忽略喂食问题,并且在孩子拒绝食用首先提供的餐点时,克制自己不要给予孩子太多的食物选择,也不要再用什么特别的方法来劝小孩吃东西。
异食症(Pica)是指爱吃非食用性的东西(例如:泥土)。通常异食症和其它的行为问题有所关联,有时和智能不足(mental retardation)有关,有时也跟寄生虫感染有关。一般情况下会有所改善。父母应依照常识作些预防措施,让案童能远离他们会吃的不正常物品。若有任何的压力环境,应尽可能地修改。如此问题通常会消失;假若事实非如所愿,那么就可能有个更大的问题存在,要请专家来评估。但即使是在严重的案例中,这种问题也通常会在案童长大后自动消失。
●乱发脾气(Temper tantrums)
大部分的学步中的孩童,都会有过渡性轻微地乱发脾气的情形,只有情形过度频繁或是严重时才是不正常的。孩童的发脾气通常是由父母管教方式不同而引发,而当他们一旦发生时,父母无意地过份关注却成为这种行为的增强物,这也就是说,因为父母关心小孩子的乱发脾气,因而吸引小孩子更加想乱发脾气,这就是一种增加的结果。
我们应该告知案童的双亲有关这个问题的特质以及原因。若能对于案童的行为作一致性的设限、以慈爱但坚定的态度来执行这些限制、并且在案童发脾气时减少对他的注意,通常案童会有好的反应,乱发脾气的情形会得到改善。
找出为何父母的管教态度无法一致(例如,是否有婚姻问题存在),在环境与限制方面的执行给一些建议,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倘若你就是父母,那么,上述的动作就得由你自动自发来进行,你得记住:不要把大人世界的冲突,带到小孩子身上;但也不要把大人世界中所亏欠事物,补偿到小孩子的身上。
●闭气现象(Breath-holding)
所谓闭气现象,指得就是儿童突然憋住气,不呼吸,严重时,还会发生身体发黑的缺氧现象。学龄前儿童在某段时期出现闭气现象并不罕见。就像乱发脾气一样,这种现象通常和挫折有关,因挫折而招致恼怒,随后即出现呼吸暂停。这种行为很容易使父母惊慌,特别是当案童闭气到引起发绀(cyanosis)之时。双亲应该了解有关这种行为发作的特质、沉静地回应,并且避免过份地放纵案童而增强了此种行为。以这些方式来处理的话,这种行为会随时间而消逝。
上述是学龄前儿童(五岁以前)比较容易出现的问题,再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将针对学龄中,却未达青少年之间的儿童所可能出现的疾病一一探讨。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行为规范障碍症(一)
行为规范障碍症(Conduct disorder)的特质,是案童具有严重而且持续存在的反社会行为(antisocial behaviour),这些行为确实比起寻常的恶作剧(mischievousness)或是叛逆(rebellion)要来得严重多了。对于极端的案例,要判定此症是毫无困难;但是有些时候要在正常与不正常的行为规范中做分野,却是有些不易。在较年长儿童与青少年中,行为规范障碍症是精神疾患最常见的型式。
临床特征
在学龄前的这段时期,行为规范障碍症通常的表现方式是对其它孩童的攻击行为、对双亲显得叛逆不听话,并常常伴随着活动过度(overactivity)的情形。
儿童期较晚期的临床特征有几点应该注意:(a) 重覆的偷窃行为在较年幼的案童身上,不像较年长的那么值得注意,这是因为在七岁以前,儿童对于自我与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概念通常尚未发展完全;以及(b) 在较年幼儿童中不被允许的性行为(disapproved sexual behaviour),包括频繁的自慰以及冲动性的性好奇(intrusive sexual curiosity)。在较年长的儿童及青少年身上,或许还可见到酒精和药物的滥用。
病因学(Aetiology)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非常的重要。居住在贫民区,尤其在不稳定、不安全,以及排斥案童的家庭成长的儿童,发生行为规范障碍症的机率较高。我们也发现,出身于破碎家庭,或是在儿童期早期就寄养在社服单位(in residential care)的儿童,发生行为规范障碍症的比率亦较高。行为规范障碍症也和广大的社会环境的不利因素有关,比如像过于拥挤,以及高犯罪比率。
先天因素(constitutional factors)
我们不确定到底先天因素对于环境因素的加成效果如何。在养子的研究(adoption studies)中发现,遗传因素并不具有普遍的重要性,尽管它可能在攻击行为(aggressive behaviour)的病因学上扮演了部份的角色。而行为规范障碍症所关联的语言和阅读的障碍,可能反映出一项常见的先天因素,那就是关于神经系统的成熟度。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性虐待与情绪虐待(二)
初期的处置方式与保护措施,和那些遭受身体虐待的孩子们类似。在发生性虐待事件的家庭中,其成员可能会否认性虐待的严重程度,以及其他的家庭问题。有时,某个家庭成员可能会热衷在其他偏差的性行为中。
发现性虐待事件可能会带来家庭冲突风暴,而这也使得案童的压力雪上加霜。只有在最细心地考虑过所有牵连的事件时,才能做治疗计划与安置的决定。受到性虐待的案童,其性方面的发展通常会有不正常的现象,即使在事件已成陈旧往事时,仍需要长期的协助。
有一些成人会指证历历地陈述他们在儿童时期曾遭受过性虐待。有些时候,这些成人早就对虐待一事了然于心,但是之前并未能信任医师或是其他人。这种晚期报告的性虐待事件指出,儿童期所遭遇的性虐待,乃是成人期发生情绪障碍症的危险因子。
间或有些案例,是在成人时才回忆起性虐待事件,但是先前他们忘记了。后者的经验通常是发生在谘商(counselling)的过程中,而在某些案例中,这样的“回忆”其实是错谬的,它只是对于治疗者不断重覆的询问或解释所做出的反应(错谬记忆症候群(false memory syndrome))。所有此类的描述都应该谨慎评估,因为错误的回忆将会令其双亲或是其他被假定的人烦恼不已,当然无庸置疑的病人本身也会苦恼。
情绪虐待(Emotional abuse)
情绪虐待(emotional abuse) 这个专有名词,通常是用来表示对于案童严重且长期的情绪忽略、言语上虐待、或是极端地排斥,这些问题足以使案童的身心发展受到损害。情绪上的虐待常会伴随着其他形式的儿童虐待,但是也有可能单独发生。处置方式和身体虐待的案例雷同:案童的父母需要协助处理他们本身的情绪问题,案童亦需要接受谘商,对于严重的案例,必须与父母分离一段时间。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行为规范障碍症(二)
预后(Prognosis)
一般来说,轻微的行为规范障碍症会有所改善,而较严重的案童通常病程很长,会延伸到整个儿童期与青少年期,尤有甚者持续到成人期。症状严重的案童,若其人际关系的品质不良时,我们可以预测到其病程可能会持续更久。除此之外,以个别的案童来说,并没有适当的指标来告诉我们将来结果会是如何。
治疗(Treatment)
治疗方式是针对家庭以及案童两方面,尽管有些家庭是很难去协助的。轻微的行为规范障碍症通常会随着时间而有所进展,可由一般开业医师建议父母,以一致性的设限来规范案童的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规范障碍症普遍需要精神专科医师来作处理,处理原则包括:
.假若可能的话,减少压力的环境。
.与双亲共同制定行为计划方案(behavioural programmes),藉以降低无意间对不想要的行为(undesirable behaviour)增强,并对其正常的行为给予正向的反应。
.矫正教育(remedial teaching)若有阅读上或其它的教育困难时,即应实施。
.寄宿安置(residential placement)将案童安排居住在寄养家庭、寄宿家庭,或是特殊学校中。只有在严重且棘手的行为规范障碍症案例,才采取这种方式,而且在实施以前必须要和所有与案童有关连的人士讨论过。
.药物治疗(medication)在行为规范障碍症中,并未占有一席之地。
虽然以上的措施或许可以减少立即的困难,但是在行为规范障碍症的长期病程来看,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那一种治疗是有效的。但是,不论是什么原因,若能使不利的社会或是家庭因素有所改善的话,则行为规范障碍症也可能会随着进展。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特殊发展障碍症(二)
特殊发展性语言障碍症(Specific developmental language disorder) 患有此障碍症的病童会有说话能力发展上的延迟,这却不是因为有全面性的智能不足,或者是其它的原因,像是耳聋、脑性麻痹(cerebral palsy),或自闭症所导致的。
在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有百分之五的儿童在对陌生人表达自己的意思时会有困难,而有百分之一在说话能力上呈现严重的迟缓现象。在表达或者了解语言上的严重迟缓,将会对病童的教育及社会发展带来显著的后遗症,这些后果可能与将来的行为问题有所关联。
病因学仍未知。但是,症状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有些减轻。治疗上,可以运用语言治疗(speech therapy)与矫正教育(remedial teaching)。早期的发现是非常重要的。
口吃(Stammering) 这是指说话的韵律(rhythm)与流利性(fluency)出了问题。它的形式可能是重覆某些音节或单字,也可能是在说话的过程中不时的暂停。口吃发生的机率,在男童身上要高于女童四倍之多。通常它是在语言发展的早期出现的短暂性障碍,然而约有1%的儿童会在开始上学后罹患口吃。尽管口吃可能带来病童的苦恼与困窘,但是通常它和精神疾患间并无关联性。
造成口吃的病因仍然不明。以预后来谈,大部分的病童会随时间而有所改善,但仍有一小部分病情会持续到成人期。治疗方式是用语言治疗(speech therapy);这种方式以短期来看对病童或许有帮助,但是其长期治疗的价值仍不明确。
选择性不语症(Elective mutism) 在此种罕见状况中,案童会在某些情境中拒绝说话,但在其他的情境中,却又侃侃而谈。一般的情况是,在学校选择不言谈,而在家里则恢复正常。
这并非是说话能力或者语言能力上面有缺陷,只是在特定的情境中拒绝言谈罢了。通常案童也会有其他的负面行为(negative behaviour)出现,像是当别人要求他们坐下或是叫他们去玩之时,他们也会拒绝。
这种情况开始的时机大多在案童三岁至五岁之间,而且是在已经拥有正常的说话能力之后。其病因仍不明确。谈及预后,大约有一半的案童会在五年之后有改善;而在之后的病程发展则无定论。并未有任何特定的治疗方式证明有效。应该告知双亲,截至目前我们对于这种问题所能了解的一切。若是可能的话,改善家中或是学校中任何的压力情境或许会有帮助。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睡眠障碍症
通常会碰见的睡眠障碍(Disorders of sleeping)有梦惊症(nightmares)、睡惊症(night terrors),以及睡游症(sleep walking)。
梦惊症(nightmares) 是自睡眠的快速动眼期(REM, rapid eye movement)中醒来直到意识完全清醒的过程中,并有回忆起令人不快的梦境所致。梦惊症常见于儿童,特别是5-6岁左右。常见的状况是,在白天孩子有些受到惊吓的经验,在晚上就诱发了梦惊症。频发的梦惊症可能也会伴随有白天的焦虑。
我们应该告知案童的父母有关这种疾病的特质,并再次保证这些症状很可能会有所改善。对于案童应视其年龄给予适当的资讯,若可能的话,讨论令其感到压力的环境并寻求减轻的方法。
睡惊症(night terrors) 这种疾病比起梦惊症来得少见。它的症状表现是,在案童睡了数小时之后,他会从床上坐起来,表现得很害怕与混乱,可能还会尖声大叫。睡惊症的发生时机,是在睡眠中非快速动眼期的第三、四阶段(stages 3 and 4 of non-REM sleep)。在几分钟之后,案童会慢慢地平静下来,并回复到正常平稳的睡眠。
此症并无特定的治疗方式。我们应该告知案童的父母有关这种疾病的特质。在他们平日出现睡惊症症状的时间前不久,请父母叫醒案童可能会有所助益。睡惊症很少会持续到成人期。
睡游症(sleep walking) 在此种状况下,案童虽仍在睡梦中,却会像机器人似的走来走去。他们的眼睛通常是张开的,而且案童还会避开熟悉的障碍物。睡(梦)游症是发生在深层的非快速动眼期(deep non-REM sleep)睡眠中,一般发生的时间是在夜眠的初期。
案童可能会显得激躁(agitated),对于问题没有回应。这时的他们是很难叫醒的,即便能带领他们回到床上。有些案童不是以走路来表现,他们可能会坐在床上,并进行重覆性的动作。发作的期间通常持续只有几分钟,尽管少数的案例可能会持续甚至到一小时。睡游症最好发的年龄层在5-12岁,在此年龄族群中,有15%的儿童至少会发生一次。偶而,睡游症会持续到成人期。
此症并无特定的治疗方式。我们应该告诉案童的父母对于这种状况已知的资讯,并告知通常此症会缓解。同时,对于睡游者偶而会伤害到自身的情形,我们也要建议父母实施保护措施以免除案童的伤害,像是牢固地闩紧门窗、在楼梯前加装栅栏,以及移除危险的物品。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特殊发展障碍症(一)
发展障碍症分成二大类别:一是特殊障碍症(specific disorders),意谓只有牵连到单一的功能;一是广泛障碍症(pervasive disorders),在此疾病中影响到更广泛的心理发展层面。在本文中,我们只讨论特殊发展障碍症。这类的疾患不会影响到一般智力的发展,或者是一般的社会发展。
特殊阅读障碍症(Specific reading disorder)(又称诵读困难(dyslexia))此即为人所熟知的发展性阅读障碍(developmental reading disorder)。案童的阅读能力比起同年龄与同智商所预期表现的等级明显的降低,若以年龄来表示其阅读能力的话,要低两个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s)以上;而且这并非是因未受适当教育所致。
写字及拼音能力一样受损,但是其它方面的发展则未见延迟。案童的行为规范通常也会失序,这可能是因为在学校的学习经验受挫的反应。和那些一般在校进步迟缓的儿童比起来,患有特殊阅读障碍症的案童多半是男孩,亦常有轻微的神经系统异常;他们也较少来自于贫困的家庭。
有数种心理发展的延迟会干扰阅读的复杂过程,然而真正导致此病的机转仍是未知。假若罹患此疾为轻症之时,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病童在青少年期之前便能正常地阅读。一旦症状严重,大部分的病童在青少年期甚至更晚,都仍然有严重的阅读问题。
在阅读方面的特殊教育是必须的,最重要的第一步骤是重新唤醒案童学习的兴趣,尤其是案童通常已经有一段长时间的挫败经验了。也因此,在疾病早期就能发现这种障碍是很重要的。
特殊算术障碍症(Specific arithmetic disorder) 这种状况和以上所提及的特殊阅读障碍症,在各方面都十分类似,包括临床征象、未知的病因,以及需以特殊教育来做治疗。
特殊运动障碍症(Specific motor disorder) 罹患这种疾病的病童会有运动发展迟缓,以及协调困难(poor co-ordination)的问题,但并非有一般性智能缺陷或是特殊神经系统的病因存在。他们在发展进食、走路及穿衣的技能时,都有延迟的现象。他们的手脚不灵活,容易打破东西,对于游戏也不擅长。有些案童在书写与绘画上会有困难。
病因学仍未知。但是,无论如何,症状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有些变化。此种疾患并无特定的治疗方式,一些特殊的训练可能会对增进孩子的自信心有帮助。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情绪障碍症(一)
说完了学龄前的小孩子的疾病,接下来开始谈论较大儿童的精神障碍。有一些较大儿童常见的精神疾病,其中,情绪障碍症(Emotional disorders)就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这个疾病顾名思义,就是会造成焦虑或忧郁,但是,这些疾病的症状未必会如此直接地以情绪变化来呈现,有些时候,疾病表征会受限于儿童的言语能力,而改以身体症状来表现。此即所谓的:“身体化”(somatization)。有些时候,连身体症状也没有,而改以行为的异常,诸如重复做某些事或强迫性症状来呈现。
儿童时期的情绪障碍症大多能随着时间而改善,而且不留残余症状。一旦这些疾病持续到成人时期,通常会形成焦虑症或是情感性精神症。
儿童会有哪些情绪障碍症呢?目前为止,已知的有:焦虑症与忧郁症两大类。焦虑症部分又分成:分离性焦虑症、畏惧症、社交畏惧症。除了焦虑症与忧郁症之外,还有一些行为上的疾病,诸如无法解释的怪异行为、强迫症等。于今一一分述如下:
焦虑症(Anxiety disorder)
焦虑在儿童期是寻常的问题,而且在正常与异常之间并无明确的分界线。所以千万不要因为小孩子焦虑,就说他有病,这将会过度扩大病态的范围。事实上,只有当焦虑已经在其社会功能上造成了显著的问题,诸如:无法上学、无法独处等,我们才说这是一种病。
正常的儿童型焦虑,会随着小孩长大而有所改变,也就是说:不同时期的儿童害怕不同的事情——婴儿会有某个阶段害怕陌生人;学龄前儿童会惧怕与其双亲分离,对动物以及黑暗的恐惧也是司空见惯的;而较年长的儿童则是畏惧一些社交情境,诸如必须当众演说、与某人交朋友等。当这些焦虑变成病态时,即所谓的儿童型焦虑症——亦会遵循同一次序:分离焦虑症和畏惧症始于儿童期早期,而社交焦虑症则发生于较晚期。
在分离性焦虑症部分,患有分离焦虑症的儿童会紧紧黏着他们的父母不放,一离开双亲即产生极度的焦虑。至于为何如此,理由可能各异,案童们可能会担忧有意外事故或是疾病降临在父母身上,也可能担心自己发生什么危险,更可能担心这次分离之后再也见不到父母。
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形时,往往是发生在某种令人惊吓的经验之后,像是到医院住院、或是家庭冲突、父母亲商议离婚等,总之,一些让儿童觉得不安全的事件,都会诱发分离性焦虑。父母对于这些事件的反应,往往抱着补偿性的心理,过度保护儿童,结果,就造成了症状的持久不退,变成一种病症。处理上,解决父母的态度相当重要,也需要时间,让儿童再次相信自己是安全的。
其次,在畏惧症部分,此一现象在儿童期也是常见的。畏惧的对象可以包罗万象,毫无理由,毫无关联性。不过,大部分的儿童是畏惧动物、昆虫、黑暗或是死亡。某些儿童害怕上学,就是因为他畏惧的对象就是上学。倘若父母能够用坚定稳实的态度,让小孩子感到安全的话,大部分的儿童期畏惧症即会不药而愈。
但当采用了这些措施后畏惧的情况仍无起色之时,可能就得使用行为治疗。这种治疗方式是分阶段性,协助儿童慢慢地回到其恐惧的情境中,重覆每一阶段,直至儿童能够处之泰然,不再感到焦虑,再进展到下一阶段。
漫谈儿童精神医学——情绪障碍症(三)
行为上的障碍
儿童由于表达能力不佳,所以很多时候,心中的难过无法直接陈述,而改以身体症状来显示。就如某些儿童总是抱怨一些身体的症状,但是却找不到生理性的原因,这些症状通常和压力环境相互关联,这些压力会使得孩子感到焦虑,并且因父母亲的焦虑而加重。
常见的症状有腹痛、头痛、四肢疼痛,以及恶心想吐;肚子痛是特别常见的。焦急的父母往往带着小孩到处求医,但是,不管怎么看,疾病就是不会好,甚至各种检查都做了,就是找不到问题所在。这就是典型的“身体化过程”——内心的感受无法直接陈述,就改用身体来表现。
处理上,并不容易。因为儿童不是故意欺骗,他是真的感觉到有身体这些症状,但这些症状却是基于心理因素造成的。如果我们特别关心这些症状,那么,我们的关心将会诱使儿童更加强这些症状,但是,我们也不能说“你都在骗人”——因为儿童真的感觉到不舒服。
根本上的做法,就是让自己的心先安定下来,不要像个无头苍蝇般,随着小孩子的症状起舞,而后尽量减少环境的压力,并且鼓励案童多谈谈他的症状,在那些情况其症状会变得更糟或较好些,以及任何的相关问题。
倘若症状表现是疼痛的话,应该协助案童与双亲,在没有服用止痛剂的前提下寻求减缓疼痛的方法,一般可以找些使孩子分散其注意力的活动。帮助案童的双亲对孩子表达同情心,但非集中注意力在其疼痛上。总而言之,做法就是要让小孩子放弃用身体来表达痛苦,而改以言语直接陈述。作为父母的,就扪心自问,我是否愿意让小孩子对我倾诉?若可,那么身体化的现象就会减轻。
除了身体化的症状,重覆性动作与强迫症也是常见的。有许多儿童会忙于重覆性的行为,如反覆数数,或是重覆地搬运、碰触、或是避开特定物。这些行为并不能算是成人疾病中的强迫症,因为儿童并不会为对抗此种行为而产生挣扎,也不感到痛苦。
只有在症状极度强烈,造成其他人的困扰或儿童自己的困扰时,我们才会认为这是一种病态,但即使如此,也多数伴随着焦虑症或忧郁症出现,而不像成人的强迫症那样,直接以强迫症状来表现。
在大部分的时候,重覆性动作即使没有治疗,就会自动消失。我们无须过度担心,只需多加注意即可。若可能的话,任何的压力环境都应做改变,压力越轻,对于强迫症的改善会越有帮助。倘若强迫性症状是因为焦虑症或忧郁症而起的,我们应该对其原发性疾病做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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